高企申报成功后续工作及企业申报主体

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后就万事大吉了吗,并不是哦,有部分企业认为高企认定成功后就什么都不用管,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,假如不继续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,以及准备相应的报告等,这些企业很容易在高企认定成功后被摘牌,所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后,各企业还要关注一下这几点:。

  随时关注各区科技局相关通知,提交相关文件,领取证书,牌匾以及奖励。

  第二,在高企认定成功后的一年1-5月份,填写高企快报,年报及发展年报。

  第三,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一级会计科目有研究费用(报表直接体现非零)。

  第四,规范企业的研发过程,并每年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(佐证材料支撑有力),还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。

  第五,注意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期间费用体现研发费用,完成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,(税务部门的印证材料)。

  第六,企业研发团队相对稳定,有技术带头人,明确的主研方向,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支撑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成果(科技人员名单,项目资料,专利证书等)。

  两类特殊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主体。

  1,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但“有效期”已满。

  因为高新技术企业有“有效期”概念,一共是3年,所以在有效期满了之后,企业需要重新认定,注意:申请标准和认定完全一样。

  2,跨地区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。

  跨地区,但是是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,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,其资格继续有效。

  而如果是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,需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认定办法重新认定,比如:重庆市两江新区从外省引入了高新技术企业,但该企业只是部分搬迁,所以这部分搬迁到两江新区的企业需要在两江新区重新认定,认定通过之后才有效。